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趙昕)2022年11月17日上午,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出動50余名執行干警、10余輛警車,對湘潭某物業公司長期侵占物業用房實施強制騰房,成功執結一起長達三年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
01 案件簡介
2016年6月6日,湘潭某物業公司與某小區開發商簽訂一份《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合同有效期至業主委員會成立并簽訂新的物業服務管理合同時終止。
2019年12月19日,某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2020年9月25日通過招標,2020年11月16日,某小區業主委員會與新的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合同期限自2020年11月16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為止。
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期間,小區業主委員會曾多次對湘潭某物業公司發出《撤場通知書》,均被拒收。湘潭某物業公司不同意退場和交接業務,雙方引發爭議,遂訴至法院。后因湘潭某物業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小區業主委員會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02 前期準備
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給被執行人湘潭某物業公司送達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并多次主動上門對物業公司負責人進行約談,但其以避而不見等多種方式拒絕主動退場和交接業務。
“前任”物業強勢侵占,拒不退場,當事人雙方矛盾日益尖銳。為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該院領導精心部署安排,提前一周,組織相關部門召開執行調度會,研究制定周密的執行行動方案,并要求執行干警注重文明執行、和諧執行。
03 行動現場
執行干警迅速到位,第一時間控制住門窗、廚房等重點部位,防止被執行人及其家屬做出過激的對抗行為。隨后,執行干警告知被執行人湘潭某物業公司負責人將立即實施強制騰房,請相關負責人及員工收集私有物品并盡快離開執行現場。
歷時6個小時,執行場所被全部騰空, 2人因拒不配合執法且事后態度惡劣而被強制帶離。事后,經執行干警耐心釋法析理,2人終于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表示悔過。
04 行動意義
在此次行動中,該院領導遠程調度指揮,執行局局長、法警大隊隊長現場指揮。社區、小區業主委員會、派出所等多方聯動,積極配合參與此次行動。執行干警執行有效、行動有力,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捍衛了法律的權威。雨湖區人民法院將常態化開展“執行攻堅”專項行動,積極處理一批骨頭案、釘子案,深入開展“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活動,以實際行動踐行黨的二十大精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一審:李林俊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責編:李林俊
來源:湖南法治報